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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定律:越帮助他人自己越快乐
作者:卢德之
发布时间:20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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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无论富裕的人还是贫穷的人都会做慈善,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会推动慈善发展。这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必然规律。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华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卢德之博士认为,慈善的本质在于促进社会发展。同时认为,慈善是有一种定律的,一个人特别是富有的人,越帮助陌生人,就越会消除对社会的恐惧;越帮助弱者,内心就会越强大;越传递爱心,自己就越会得到快乐,社会也就越温暖。这对我们更好地理解慈善、参与慈善、促进社会进步提供了一种新的慈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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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卢德之博士新著《资本精神——人类文明协同发展的力量》,2016年1月东方出版社出版。


大约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我父亲慢慢成了一位远近闻名的人,比他当年做村干部时的影响力还大得多,原因是他喜欢接济家乡那些需要得到帮助的人。时间一长,他就成了一位非常受人尊重的“慈善老人”,地方政府还专门为他颁发了牌匾。逢年过节,许多人都来看望他,祝福他。老人家去世后,许多人从方圆几十里外赶过来为他送行。父亲的善举教育了我。到现在,我参与慈善也有十多年了。我越来越觉得,做慈善是我的一种爱好,也让我感到自己的心胸更开阔了,心情更舒畅了,世界也更温暖了。我认为,慈善的本质在于促进社会发展。同时我更加觉得,慈善是有一种定律的,一个人特别是富有的人,越帮助陌生人,就越会消除对社会的恐惧;越帮助弱者,内心就会越强大;越传递爱心,自己就越会得到快乐,社会也就越温暖。我把这个结论称之为“慈善定律”。


慈善定律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发挥作用却是需要条件的。至少需要两个条件:一是人本身的条件;二是社会赋予的条件。个人的能力有大小,经济条件也千差万别,但爱心没有差别,只要有爱心,就有了慈善基础,也有了发展慈善的精神动力与思想源泉。我觉得,这就是爱心慈善,人人慈善。这一切都像水要从高处往下流淌一样,是自然也是必然。中国人如此,美国人如此,俄罗斯人如此,英国人如此,澳大利亚人如此,世界各地的人都如此。这也是我说的“天下慈善人是一家人”的根本原因。


尽管如此,我们必须看到,爱心是必然的,现代慈善却不会是必然的。如果说,传统慈善是一种爱心慈善,是人性的必然,但是现代慈善就不一定是人性必然的产物了。从根本上说,现代慈善是一种制度慈善。比如美国的慈善捐赠80%都来自个人,而中国的慈善捐赠80%来自企业、政府机构等。中国的个人慈善捐赠靠的是文化力量,是基本的仁爱之心。国外的个人慈善捐赠也靠爱心,但更多的是靠制度,比如有些国家的遗产税达到了55%,甚至达到了90%。因此,一个人有100万元遗产,要交55万元甚至90万元税。美国政府从1913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4年后美国国会就通过法案,规定捐款或实物捐赠可用来抵税,借此来鼓励民众捐赠行善。1935 年,美国政府允许公司可以用捐款抵税。德国将公益性捐赠作为“特殊的”个人费用实行纳税扣除。捐赠对象必须是政府机构或政府批准的组织。印度税法规定,任何个人和团体向免税组织捐赠,都可获得其捐赠额50%的减免税权。这种制度的设定给慈善捐赠赋予了巨大的制度力量与保障,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特别需要从这种制度慈善中汲取借鉴,不断更新理念、完善制度,推动现代慈善发展与壮大。


2015年10月5日,我有幸前往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博士在纽约的办公室拜会他老人家。老人家今年已经是92岁高龄了,精神矍铄,思路宏阔。我从民间交流的角度,就中国经济发展、中美关系的过去与未来、全球治理、中美慈善交流与合作、资本精神理论等问题,向老人家请教。我特别介绍说,近年来我们华民慈善基金会参与中美慈善交流与合作,以及与美国罗格斯大学合作成立华民研究中心等情况。基辛格博士听了我的介绍后说:“我记得湖南。我认为卢先生在做的事情是对的,也是很好的。中国和美国的互相了解、交流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在向一个新的世界发展。只有相互学习、合作,才能实现共同发展。”老人家的话“大道至简”,深刻至理。我进一步从中美慈善交流中理解到,现代慈善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方式。


站在国际慈善发展的潮头,我认为,发展现代慈善既要进一步弘扬传统慈善的基本理念与精神,还需要加大制度设计的力度。目前,重点是要推动和规范家族基金会、社会影响力投资和公益信托或者说慈善信托。


我们先看看公益信托。我在北京有一个四合院,现在估值三亿元左右。我希望把这个四合院捐给华民慈善基金会,但是现行的政策又让我很难把它捐到基金会里去。如果捐进基金会,我还要另外找一大笔钱来缴纳税金。现在的股权、物权捐赠都面临这个困境。导致这一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现行的税收问题。中国现在的基金会税收政策可能是全世界很苛刻的。从国际上看,公益信托在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已经有一套非常成熟的机制,为富人散财、发挥财富的共享作用提供了成功的方式与方法。中国目前的情况是,2001年出台的《信托法》专门规定了公益信托,但是到今天也落实不了。按规定,公益信托的安排需要有关部门审批,可是现在我们不知道究竟归谁审批?谁来监管?这项审批本身是一项政府部门的权力,但现在好像谁都不要这项权力,这是落实不了规定的原因之一;其二,相关的鼓励性税收制度安排也没有到位;其三,从工商登记上看,物权、股权登记在法律上也没有具体的设计。


2013年11月14日,我在“第五届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年会”上提出了一个观点:中国公益信托可以首先在上海或深圳取得突破,争取地方立法支持后,开始试点,取得经验,逐步由点到面扩大推广。2014年年初,我们同深圳市民政局的领导进行交流,大家觉得公益信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决定一起深入推动公益信托发展,希望通过深圳金融改革的平台,推动公益信托公司试点工作,把金融创新与社会创新结合起来,为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探索一条新的道路。我认为,公益信托公司的发展路径设计出来后,可以有效地引导社会向上,引导富人更多地捐出财富,服务社会发展。如果深圳的公益信托公司能够试点成立,将来就会有相当一部分富人移民到深圳去,深圳这个地方将会成为慈善政策的洼地、慈善的高地。喜欢做好人的富人一定是多数。富人想做好人,总得有一条路径。现在看来,如果依托公益信托这个平台和组织形式,我们就可以切实有效地帮助富人解决做好人好事的困扰,同时,还可以进一步改变现在慈善的业态结构与外部发展环境。


公益信托公司具体应当做些什么事呢?我认为至少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设定某一个具体的公益目标,通过信托的方式,让社会大众来参与,这就有点像众筹;二是大额公益捐赠,特别是物权、股权方面的捐赠;三是一些带有公益性的商业计划,比如一些名人或富人的后代是残疾人,希望通过信托方式留给后人,同时也做一些捐赠;四是帮助基金会和其他公益机构理财,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实现慈善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与壮大。目前,基金会的发展确实遇到了很多问题。让人高兴的是,深圳的公益信托公司试点已经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有了制度保障,这些问题就有了一条逐步缓解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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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精神》作者华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卢德之先生


我们再来看看社会影响力投资。什么是影响力呢?2015年1月初,美国白宫网站发表奥巴马总统在白宫打苍蝇的照片后影响很大,这就是一种影响力。媒体把奥巴马总统在白宫打苍蝇的照片报道出来,让人们感到奥巴马总统是一个平民总统,可亲可爱,这就达到了凝聚人心的目的。这就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影响力。这种行为通过媒体报道,就成了一种影响力投资形式。


那么,究竟什么是影响力投资呢?这是洛克菲勒家族提出来的一个伟大的概念。在中国也不陌生,这些年讨论得也很多了。无论是讨论双重底线投资,还是可持续发展,中国慈善界和学界都不陌生。但是,到底怎么来确定概念的边界呢?至今也不那么清晰。我认为,任何一项投资,都具有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二重性,只不过有的投资经济价值大、社会价值也大,有的投资经济价值大、社会价值少,有的投资则社会价值大、经济价值少。凡是经济价值大的投资,不管社会价值大不大,都是一般商人的事,那只看不见的市场经济的手会发挥作用。我理解的社会影响力投资,主要还是社会价值大、经济价值少,但是又能保证这项投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投资。这种投资还应该是针对具体的某类人或者说社会底层人士,或者是针对某一项具体事情的投资,比如大灾救治、养老扶助等。所以,影响力投资应该有边界,而且更多的是从社会层面上进行判断。


2014年1月,在美国夏威夷举行“东西方慈善论坛”期间,我先后同美国梅普尔顿投资控股公司董事长马克•内桑森先生、硅谷社会创投基金总裁兰斯•弗斯先生、香港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壹基金理事长马蔚华先生、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先生等就社会影响力投资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讨论。我认为,东西方推动社会影响力投资的路径也存在差异。在西方,社会影响力投资主要是由经济界发起、公益慈善界参与进来的投资形式,许多情况下又是“二位一体”的。在中国,这些关系却被倒过来了。公益慈善界的人士勇气可嘉,但力量有限。而且,我一直不主张用慈善资金去引导商业投资。为什么呢?第一,目前,中国国内对慈善与商业关系的认识不清晰、不一致,容易引发社会上的误解;第二,目前政策方面的障碍太多,不突破障碍,就很难推动社会影响力投资;第三,基金会的力量还很弱,还不能像美国一些大基金会那样进行社会影响力投资。


同时,我认为,社会影响力投资首先应该是富人的一种行为,是有钱人发起的一件事,或者说是有钱人去做,也能够做得更多更好的事。换句话来说就是,社会影响力投资必须有富人的自觉参与,甚至主导才可能成功。如果不懂投资,也没有获得第一桶金的人,一般就不要去做影响力投资。如果硬要去做影响力投资,那可能是害人害己。所以,我一直不主张一般人去做影响力投资,而希望有投资能力的人,还有成长起来的基金会去做影响力投资。他们有投资能力,也有投资基础。与此同时,政府应当为影响力投资提供一些好政策和一个好环境,特别要从市场的角度提供一些政策机制,包括长期贷款政策、税收政策、交易平台建设等,为影响力投资提供一个好的制度支持。华民慈善基金会正在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探索社会影响力投资,比如对深圳残友集团的支持与合作,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的愿望,帮助他们提高自己的生存能力,改变自己的生存方式,成效比较明显。同时,我们也在养老领域做一些新的思考、研究与布局,期待有一些新的突破。


最后,我们看看家族基金会。什么叫家族?家族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的亲属群体。一般来说,家族是指直系或者旁系构成的三代或三代以上的家庭关系。从原始社会开始,家族成员是共同拥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共享劳动成果,过着原始低级的共产主义生活。后来发展到氏族、部落、部落联盟,乃至到国家,而社会上也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精英家族,比如政治家族、财富家族、文化家族,还有近两三百年来形成的慈善家族。从中国历史上看,财富家族与文化家族一直都是依附于政治家族上的,虽然依附于政治家族、依附于皇权上,但是财富家族的基本因子还是独特的。


近代以来,中国出现了工商家族,后来由于社会变迁,加上外族入侵,又多次被打断了。到改革开放前,中国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形成财富家族。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初步形成了一些财富家族。有特点的财富家族有三类,分别是土豪财富家族、权贵财富家族、工商财富家族。就工商财富家族而言,形成的时间太短,加上也没有明确的信仰,虽然有形,但是神不够,我把它叫作缺少资本精神的家族。从总体上说,中国内地的财富家族还不成熟,慈善家族基本还没有形成。一般说,一个财富家族至少要富到三代,我们现在只到了富二代,没有到富三代、富四代。但是家族慈善方面,已经有了一批很好的先行者,比如像牛根生先生、曹德旺先生等,正在积极做这方面的探讨。西方的家族文化基因有不同的一面,他们比较关注个人的价值,重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也重视工商业的发展,财富家族的基因比较发达。特别是工业革命以后,财富家族形成后,很快得到了大规模发展,形成了一大批很有影响力的财富家族,比如说罗斯柴尔德家族、摩根家族、洛克菲勒家族等。这些家族无论以什么方式在传承,包括慈善方式、企业方式、信托机制等,都既具有公益慈善性,又具有经济内在的协调性,同时还有政治参与性。总体上看,公益慈善成为财富家族传承的重要命门。到2015年11月30日,中国非公募基金会有3167家,这三千多家非公募基金会大概有8%左右带有家族基金会的特点,但还不是地地道道的家族基金会,只是符合家族基金会的部分特征。美国现在带有“家族”字样的基金会大概17000多家,而中国大概有一两百家基金会具有家族基金会的基本特征,而且都处在家族基金会发展的初级阶段。


就中国目前的情况来说,推动发展家族基金会,就要进一步创造条件、创造氛围。第一,要树立财富的社会标杆。现在有些企业家特别希望做好慈善、做好家族慈善基金会,社会就要给他们创造条件,引导他们去实践。第二,要提高全民的慈善意识。要让富人敢于拿出钱来做慈善。富人不拿钱做慈善你就怨恨他,他拿钱做慈善了你也怨恨他,甚至更加怨恨他,那怎么办?长期这样,不是要把人家逼到国外去吗?所以,全社会要建立一种良好的慈善氛围。第三,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对我们这些实践者来说,目前的法律环境不那么规范,基金会能生出来,但是长不大,所以很痛苦。第四,要培养全民的资本精神。资本精神不能只是富人的精神,应当成为全社会共同认可的价值理念,才可能为发展家族基金会提供肥沃的土壤。也只有这样,才能既有利于现有的家族基金会的发展,又有利于刺激更多的家族基金会不断涌现。


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我的父亲。他90岁的时候,到县里申请成立了一个基金会,基金会的善款都是父亲捐赠的。2014年4月,父亲去世后,我与兄弟姐妹们商量,一定要把父亲创立的基金会作为家族基金会来建设。2014年10月20日,以父亲名字命名的“卢佳祥慈善基金会”正式运行,并且开始资助贫困学生与家乡医院建设。我想,建设好这个基金会既是对父亲的纪念,也是为中国家族基金会发展做一些尝试与探索。


(本文节选自卢德之博士新著《资本精神:人类文明协同发展的力量》,2016年1月东方出版社出版。转引自《华声在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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