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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德之博士谈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事业的非功利性
作者:卢德之
发布时间:2009-01-01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慈善事业逐步从社会保障体系中分离出来,获得了独立的发展的空间。我们对慈善的理解也逐步深化,开始摆脱计划经济体制那种单位管福利的观念,逐渐意识到慈善应是一种民间行为,民间力量应该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总的来说,我们对慈善的认识还是比较粗浅的,不够深刻。要达到对慈善有比较深刻的理解,需要我们结合慈善的有关实践,对慈善的各要素或特征仔细揣摩、反复提炼,逐步形成一套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慈善理论体系。我们不可能现在就把这个体系建立起来,需要先添加些砖瓦,让逐它步地丰富起来。
华民慈善基金会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事业,但这个事业不可能由我们一家基金会来完成,只能说我们通过我们的努力,对探索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但现在,我们还谈不上贡献,只是结合我们自身的实践,对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事业有了一些自己的理解。今天,我主要谈谈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事业的非功利性这个问题。
要认识这个问题,我们从慈善的本质和现状两方面来分析。首先要从慈善的本质角度来理解。慈善在本质上,是一种爱,一种人间大爱,这是慈善的非功利性最深层次的渊源。这种渊源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说明:
第一、慈善作为一种爱,具有超越性。她是发自人类生命最本源的东西,彰显着人性最本质的价值,体现着人类对道德至善性的执着追求。慈善超越个人、超越种族,更超越意识形态;超越财富、超越生命、更超越时空。非功利性是慈善超越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道德至善性的具体准则。非功利性要求不能把个人利益得失作为做慈善价值判断标准,也要求人们不能仅仅考虑物质追求,也要注重精神层面的升华。
第二、慈善具有平等性,是人人都享有的道德权利和义务。一方面,她是老百姓对老百姓自己的善,体现着老百姓之间爱的传递,这种传递是老百姓之间基于相互信赖的一种平等合作关系;另一方面,慈善是老百姓自觉主动地表达善的行为,是老百姓追求道德至善性的实践过程。非功利性,要求慈善既不歧视别人,也不否定自己,体现了慈善对人格平等的尊重和关怀。也就是说,任何人参与慈善都不能把他人当作实现个人或团体利益的工具。
第三、慈善体现着一种社会激励性,一种向上的、前进性的激励性,不是少数人之间互惠性的激励,而是全社会共赢性的激励。慈善激励人们勇于开拓,勇于奉献,积极履行自己的历史使命,实现社会的繁荣与和谐。这种激励要求慈善必须具备非功利性,不能贪图名利,不能一味地索取,不能保守享乐,要积极地开拓进取,不断地拼搏奉献。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慈善的发展现状来看慈善的非功利性。目前,我国的慈善事业初具规模,有了不少慈善机构,也做了很多慈善工作。但实事求是地讲,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慈善发展的处级阶段,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这些现象存在就否定慈善,而要放水养鱼,毕竟,有人做慈善总比没有好。同时,我们应该看到,我们追求的是纯粹慈善,是完全非功利性的慈善。非功利的慈善表现为:
第一,不追求慈善以外的目标。非功利性要求慈善只能为其固有的目标而奋斗,把最好的事情做到做好。强调爱的传递,参与者都做爱的火炬手。
第二、慈善的非功利性要统筹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实现各种利益的平衡。慈善注重长远利益,但并不忽视眼前利益,我们的慈善项目要追求持续性的长期发展,但也需要考虑目前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解决;慈善关注全局利益和整体利益,追求让更多人享受因社会发展带来的各种福利。但慈善着手点是在局部,尤其是在于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机会。片面强调全局利益是功利性的一种表现,同样一味地强调弱势群体的权益,拆东墙补西墙,否认其他社会成员的承受限度,也是功利性的表现。所以,兼顾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全体利益与个体利益,才是非功利性的内在要求。
第三、慈善非功利性应以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利益为前提。慈善强调民族性,但不是倡导极端民族主义,否则就是对民族性的误解,对慈善超越性的忽视。那也就是没有真正把握非功利性。非功利性应把国家利益与全人类利益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上实现全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最后,讲一讲非功利性的实现途径问题。我认为实现慈善的非功利性,至少从三个方面努力:
一、理念引导。理论是实践的先导,而理念又是理论的核心。我们华民慈善基金会的主要理念就是资本精神,资本精神简单地说就是三个拼命,“拼命地挣钱、拼命地省钱,拼命地为神圣的事业而花钱”,我们认为这个神圣的事业就是慈善事业。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为慈善事业拼命地花钱,就是要求个人乃至全社会形成对慈善的信仰,至少要求职业慈善家和慈善职业家对慈善事业有牺牲精神和奉献精神。这是实现慈善非功利性的首要条件。
二、道德建设。有了理念引导不等于就一劳永逸了,非功利性的坚守是一个长期性的过程。
一方面,需要慈善工作者个人要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以适应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事业建设的需要。我提出加强道德修养的三个方法:学、习、修。首先是要“学”,就是要博览群书,通过书籍积累慈善知识、掌握慈善文化;其次是要习”,就是要反复实践,通过实践来体悟、感受慈善的深刻内涵和本质意义;第三是要“修”,就是要加强人格修养,使慈善内化为自身的品质。只有通过提高人格修养才能得大道。
另一方面,慈善工作者、慈善组织以及慈善行业要在慈善工作实践中积极积累和整理出一系列适应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道德规范,并用以规范和引导慈善工作者的言行,在此基础上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慈善道德建设之路。
三、制度保障。仅仅有理念指引和道德建设这样的软约束还不够,还需要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等刚性制度的规制。
1、建立现代基金会法人治理结构。发展慈善事业不能靠游击队,必须主要依靠正规军,要有组织化的慈善基金会作为依托,慈善事业组织性的首要条件就是建立现代基金会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慈善事业规范、科学和高效的运行
2、贯彻透明公开原则,实行慈善信息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慈善事业能在阳光下运行,是对慈善非功利性最直接的保障。
3、保证程序公正,完善风险控制制度。要有公正合理的程序设计,确保慈善组织的独立性和中立性,建立利益回避机制,防范和杜绝功利性的因素的产生和存在。
4、坚持权责统一,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没有监督,功利性不可避免,没有惩戒,对功利性的监督形同虚设。加强对慈善机构、慈善从业者和其他利害关系的责任追究,是保障慈善非功利性最有利的武器之一。
   今天,我们探讨的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事业的非功利性,还只是我们刚刚开始慈善实践不久,对这一问题一点比较粗浅的认识,这里面还有很多内容,还有待于我们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摸索、不断思考、不断提炼,同时,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事业的其他属性也需要我们加强研究,需要我们全体慈善届的同仁乃至全社会共同努力。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不足之处在所难免,请大家批评指正。

(本文根据卢德之博士在华民慈善基金会内部会议上的讲话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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