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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责任
作者:卢德之
发布时间:2011-08-21

 

我这些天在长沙出差,经常忙到很晚,昨晚因为一个重要会议,一直开到近凌晨一点。散会后,参会的湘晖公司董事长侯建明先生便开车回家,因为有些劳累,所以车速很慢,途径一高架桥的时候,突然眼前飞过一辆轿车,随即听见一阵惨叫。他仔细一看:一辆白色轿车撞上了一辆垃圾车,污水四溢,污水中隐隐约约还躺着两个人,而那白色轿车却没有停下来,调转车头逃逸了。侯建明马上追上那辆白色轿车,同时还拨打了120110。肇事司机原来并不知道有人在追赶,当侯建明追上他,摇下车窗,让他停车,告诉他撞人了。那司机反倒猛踩油门,加速行驶,要甩开侯建明的追赶。大概追赶了十几公里,那白色轿车拐进了一地下车库,侯建明随即跟了进去,找到了那年轻的肇事司机,对他说:“你撞了人,是肇事逃逸,是违法行为,就在这里呆着别动,等110来处理。”说完,侯建明开车退守到车库门口,但过来一会儿,警察赶到了,却没有在车位上找到那辆车。经过排查,在车库一个阴暗角落发现了肇事司机和那辆轿车,警察立即将肇事司机带走,并依法拘留。后据了解,这是一起司机醉酒驾车造成的交通肇事案件,庆幸的是那两个受伤的农民工已被及时送进医院治疗。

 

酒驾造成交通肇事逃逸,并不是什么新鲜事。面对这样的事情发生,作为公民的我们应该做何感想?我个人认为:减少并杜绝这类事情的发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具体地讲,有两方面的责任:一是要遵纪守法,也就是自己不去做那些有害他人,有害社会的事情;二是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当别人违法乱纪的时候,能够去规劝、制止或以其他适当的方式降低其危害。侯建明先生是华民慈善基金会爱心企业的负责人,也是华民慈善事业的重要参与者,他从点滴小事做起,很好地诠释了什么是公民责任,如何履行公民责任。其实,慈善也是公民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而且是更高层次的方式。我曾经多次讲过:要把慈善当成一种爱好和习惯,多年来,侯建明先生也正是这样做的。我相信:有像侯建明先生这样的企业家、这样的公民的参与,华民慈善基金会也好,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事业也好,一定会有一个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根据理事长卢德之博士在华民慈善基金会内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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