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学生就业扶助合作项目工作进度安排,我会已于2009年4月2日启动本项目资助余款的拨付程序,开始陆续向该项目受助学生拨付资助余款人民币两千元。请各合作高校的受助学生留意个人资助款的到账情况。
附: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划拨资助余款时间安排
2009.4.2——2009.4.3 划拨以下学校受助同学资助余款: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吉林大学。
2009.4.7——2009.4.8 划拨以下学校受助同学资助余款:山西煤炭技术学院、山西大学、陕西科技大学、长安大学。
2009.4.9——2009.4.10 划拨以下学校受助同学资助余款: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2009.4.13——2009.4.14 划拨以下学校受助同学资助余款: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商学院、湖南城市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