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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期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第二笔资助款拨付公告(一)
发布时间:2013-04-11

我会已于2013411日拨付下列25所院校受助学生的资助尾款(1000/人),请受助学生及时查询个人账户:

1、以下10所高校受助学生尾款拨付至校基金会,各校基金会承诺在10个工作日以内将资助款拨付至受助学生个人账户。

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四川电子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湖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2、以下15所高校受助学生尾款拨付至学生个人账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昌大学、兰州大学、青海大学、云南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太原城市职业学院、河北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商学院、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

请收到资助款的同学到本校项目负责部门签字确认收款

    

另外,其他院校受助学生的拨款工作也在陆续进行,我会将及时公告拨款院校名单,请相关同学留意本网站。 

  

华民慈善基金会  

201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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