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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第六期)资助款拨付公告(二)
发布时间:2013-10-25
 各位同学:

       我会已于20131025拨付下列10所院校受助同学的第一笔资助款(1000/人),请受助同学及时查询个人账户:

     山东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根据以上5所合作高校的合作要求,资助款已拨付至各校教育基金会,各校教育基金会承诺将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助款至学生个人账户)、长安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河南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上述5所院校均拨付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我会在拨付第二笔扶助款前将对受助人第一笔资助款使用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评估结束后,再拨付第二笔贰千元的资助款。中期评估的时间、方式请留意我会网站公告和学校有关通知。评估时间预计在20143月份。

        其他院校受助同学的拨款工作也在有序进行,我会将第一时间公告已拨款院校名单,请相关同学留意本网站。

 

华民慈善基金会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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