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我会已于2013年10月28日拨付下列10所院校受助同学的第一笔资助款(1000元/人),请受助同学及时查询个人账户:
中山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内蒙古大学、海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昌大学、青海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我会在拨付第二笔扶助款前将对受助人第一笔资助款使用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评估结束后,再拨付第二笔贰千元的资助款。中期评估的时间、方式请留意我会网站公告和学校有关通知。评估时间预计在2014年3月份。
其他院校受助同学的拨款工作也在有序进行,我会将第一时间公告已拨款院校名单,请相关同学留意本网站。
华民慈善基金会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