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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第七期)第一笔资助款拨付公告(一)
发布时间:2014-10-31

 各位同学:

         我会已于20141031拨付下列19所院校受助同学的第一笔资助款(1000/人),请受助同学及时查询个人账户并尽快到学校项目合作部门办理资助款签收手续:

        山东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华北电力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根据以上9所合作高校的合作要求,资助款已拨付至各校教育基金会,各校教育基金会承诺将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助款至学生个人账户)、天津财经大学、兰州商学院、云南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科技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上述10所院校均拨付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我会在拨付第二笔扶助款前将对受助人第一笔资助款使用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评估结束后,再拨付第二笔贰千元的资助款。中期评估的时间、方式请留意我会网站公告和学校有关通知。评估时间预计在20153月份。

                 其他院校受助同学的拨款工作也在有序进行,我会将第一时间公告已拨款院校名单,请相关同学留意本网站。



 
 
华民慈善基金会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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