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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发布时间:2014-03-1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审要素

一、困难程度及相关指标(85分)

家庭经济困难指标(30分)

 

以合作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为准,我们综合考虑了学校认定的两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家庭经济困难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不同需要。在评审时,对于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定为具备家庭经济困难生要素,可得30分,对于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认定为具备家庭经济困难生要素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要素,可得45分。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指标(15分)

 

校正指标(40分),须向学校提供证明

 

1、烈士子女(5分)

需院系审核

 

2、单亲家庭(5分)

3、父母双亡(5分)

4、身患残疾(10分)

5、家庭成员中有长期患重病或残疾的学生(5分)

6、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学生(5分)

7、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的学生(5分)

二、愿望指标(45分)

 

 

 

 

 

 

 

态度指标

申请态度

如申请人最终总分数相同,按网上申请材料最后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项目申请书指标(25分)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简述您的职业规划5分)

此项指标按照申请人项目申请书中的思想内容填写情况确定,以认真程度、可行性、可操作性为评价依据。

?您在求职过程中有哪些困难5分)

?简述您拟定促进就业的开支项目、经费预算及时间安排(5分)

您对华民慈善基金会的认识和对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的理解5分)

您对华民慈善基金会和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的建议5分)

培训指标(10分)

 

参加学校或院系就业培训及其他就业培训积极性指标(10分)

积极参加学校或院系组织的就业培训,且获得资格证书的,每次得2分,5次及以上得10分。需院系审核。

实践经验指标(10分)

勤工俭学、社会兼职积极性指标(10分)

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或谋求社会兼职的,参加一类加3分,可累计,最高10分,需院系审核。

三、品行指标(本项目满分15分,由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相加)

加分指标(15分)

参加志愿活动或义务献血(15分)

参加1次,计2分,可累计,最高15分。需提供活动组织者出具的原始证明复印件。

减分指标(10分,本项目为减分指标,不具备所列情况得零分,具备所列情况最高减10分)

受到处分情况(10分) 

受到警告处分一次减2分,严重警告一次扣5分,可累计,受到记过以上处分,本项目不接受申请,可累加,最高减10分。

四、学习指标(本项目满分5分,为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相加,最多减5分)

加分指标(5分)

学习成绩优秀(5分)

1门课程成绩90分以上,加1分,可累计,最高5分。需提供科目。

减分指标(5分,不具备所列情况得零分,具备所列情况最高减5分)

课程不及格情况(5分)

1门不及格扣3分,二门扣5分,三门以上不及格,本项目不接受申请。

             

注:以上材料需经院系审核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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